财政税务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发布者:财政税务学院发布时间:2026-10-12浏览次数:10

毕业实习是我校“三有三实”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措施,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必修的实践教学课程,是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提升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毕业实习管理,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学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4〕55号)和《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习目的

使学生了解财政、税收等领域实务工作的运行机制与岗位要求,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熟悉专业业务流程,增强社会责任感、职业认同感和实践动手能力,提升就业竞争力,为毕业后顺利就业或继续深造奠定基础。

二、实习对象、时间与实习方式

(一)实习对象

学院2023级本科毕业生,共219人,其中财政学(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29人、财政学专业64人、税收学专业126人。

(二)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的时间安排严格按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周数执行,安排在第八学期第1—8周(2027年3月1日—4月23日),实习总时长不低于4周(20个工作日)。

(三)实习方式

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1.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在家庭所在地、意向工作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实习,原则上应为准备签订就业协议的岗位见习或顶岗实习。

2.学生离校前须经学院批准,并承诺对在校外期间发生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3.鼓励毕业生到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实习。

三、实习内容与要求

(一)实习内容

1.岗位认知:了解实习单位的性质、业务范围、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熟悉所在岗位的工作流程与职业规范。

2.业务实践: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指导下参与具体业务,完成实习单位交办的实务任务。

3.专题调研:结合专业所学,围绕实习单位的业务问题开展调研与分析。

4.总结反思:撰写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报告),梳理实习收获、查找自身不足,形成实习考核材料。

(二)实习要求

1.学生须于第八学期第2周前在校友邦平台提交实习岗位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毕业实习周志不少于4篇,每篇不少于800字;毕业实习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由实习的目的和任务、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习过程中的收获四个部分组成。

3.实习结束后,学生须按要求提交实习考核表、实习成绩鉴定表(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4.学生须保持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按要求在校友邦平台提交实习过程材料,配合学院组织的实习检查。

四、实习方法与步骤

毕业实习工作按“前期准备—实习实施—总结考核”三个阶段推进,具体安排见附件《财政税务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推进表》。

(一)前期准备阶段(第7学期第7—18周)

成立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并报本科生院备案;组织毕业生在校友邦平台注册激活;指导学生确定实习岗位并做好实习岗位信息审核;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开展实习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

(二)实习实施阶段(第8学期第1—8周)

学生到岗实习,在校友邦平台记录实习周志、撰写实习总结;指导教师跟踪学生实习进度,批阅实习过程材料,解答疑难问题;学院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实习地点检查实习教学质量,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第8学期第9—13周)

指导教师完成实习周志、实习总结的评分;学院完成成绩评定与录入、实习总结撰写与报送、实习材料归档,并将毕业实习数据上报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五、实习的组织领导

(一)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江红、魏涛

成 员:刘冰熙、杨晓龙、宋菲菲、杨芳、徐阳、张雨晴、张萍

领导小组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安排,制定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做好实习岗位信息审核,协调处理实习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习检查、成绩评定、总结与评优工作。

(二)指导教师

学院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担任,即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即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指定。

指导教师职责:会同实习单位落实毕业实习计划,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实习方案,安排实习日常工作,开展实习工作规范教育和实习安全教育,关心学生生活,解答疑难问题;负责在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上对学生实习进度进行监督,对学生提交的实习过程材料及时批阅;对所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环节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实习教学质量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六、实习纪律与安全

(一)实习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实习单位工作秘密,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双重管理。

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岗位完成实习任务,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勤;确需变更实习单位或岗位的,须提前报学院批准。

3.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不得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4.实习周志、实习总结、实习考核表、实习成绩鉴定表等材料须本人如实填写、据实出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

5.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办理实习。

(二)安全管理

1.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落实学生实习安全保障,加强实习安全教育与实习过程管理。

2.实习动员大会须专题开展实习安全教育;指导教师定期了解学生实习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报告学院。

3.学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住宿和岗位操作安全,遇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指导教师和学院。

七、实习考核与总结

(一)考核内容与成绩构成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周志、实习总结、实习考核表和实习成绩鉴定表(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方可参加考核。

毕业实习综合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50%)和指导教师评价(50%)两部分组成,按“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确定等级制成绩。

(二)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情形

学生毕业实习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毕业实习成绩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1.缺勤时间超过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2.违背职业道德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3.实习期间违法违纪的;

4.缺交实习成绩鉴定材料或对鉴定材料弄虚作假的;

5.其他未达毕业实习要求的情况。

(三)总结与评优

实习结束后,学院及时组织实习总结,撰写实习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实习进度的安排、实习效果、实习中曾经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并于第八学期第12周前报本科生院。

学院根据实习总结组织评选优秀实习生(按毕业生数的5%评选),并予以表彰。

(四)数据报送

毕业实习工作结束后,学院整理实习数据并按要求上报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八、实习材料归档

(一)电子归档

实习周志、实习总结采取电子归档,由学生随写随保存,先保存在校友邦平台;待实习结束后,由学院从校友邦系统后台导出学生所有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的电子版进行存档。

(二)纸质归档

实习考核表、实习成绩评定表采取纸质归档,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作为学生毕业实习的过程材料归档保存,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入学生档案。

九、经费预算

毕业实习经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由学院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实习指导、实习检查、实习总结与评优表彰等支出。

十、其他事项

(一)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不参加或未按规定质量标准完成实习任务的,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

(二)毕业实习在校友邦系统实现全过程管理。未在校友邦平台激活、上传数据材料的,无毕业实习成绩;实习考核表、实习成绩评定表等相关材料均在校友邦系统中下载。

(三)本方案由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财政税务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推进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