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3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毕业论文工作质量,根据学校毕业论文相关要求及我院《毕业论文答辩组织及成绩评定办法》,经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方案。
一、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1、 成立“学院201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蔡红英
副主任委员:邓毅
委员:胡凯袁文艺魏涛杨晓天
2、答辩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答辩委员会以学校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范为依据,对我院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进行全面布置、指导和协调。具体职责如下:
(1)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决策、计划、组织和协调;
(2) 答辩过程及成绩评定过程的质量控制;
(3) 毕业论文最终成绩评定;
(4) 产生并推荐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名单;
(5) 产生并决定暂缓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以及不予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名单;
(6) 负责推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7) 解释院系毕业论文答辩管理制度,协调处理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中的纠纷;
(8) 其他未尽事宜。
二、答辩工作安排
每年五月份,为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论文工作月”,院系教学活动主要围绕毕业论文和中期论文工作展开。
1、毕业论文答辩时间:5月19日
2、教师工作时间安排:答辩前一周(5月13日-5月18日)全体教师实行坐班制,对毕业论文质量进行集中把关
3、 学生上交毕业论文截止时间:5月16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答辩资格。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的材料包括:论文定稿一式四份、《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
4、 论文答辩前两天(5月17日-5月18日)工作安排:(1)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给出评语和成绩;(2)指导老师按答辩分组将所指导学生论文及《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交各答辩小组组长;(3)答辩小组组长将论文分发至本答辩小组成员;(4)答辩小组成员阅读本小组答辩论文;
5、 论文答辩:5月19日。论文答辩完后,由答辩小组当场给出答辩小组成绩,并集中在《论文指导过程控制表》上填写答辩小组意见。填写完毕后的《论文指导过程控制表》交指导老师分发给学生。学生在答辩过程中记录答辩提问和回答情况,答辩完毕整理并经指导老师同意后,将答辩记录填写在《论文指导过程控制表》后交指导老师;
三、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及评定
1、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学生论文中推荐1篇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如无优秀可不推荐);
2、被推荐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学生参加5月19日第一次答辩,并按答辩小组的意见进行再修改;
3、5月23日前,学生将修改后的论文打印一式六份,交指导老师;
4、5月23日,院答辩委员会对被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并最终确定我院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报省里评审。
四、暂缓通过学士学位论文产生办法
1、每个答辩小组在答辩结束后报送1篇暂缓通过的论文至院答辩委员会;
2、 院答辩委员会进行二次审核,确定3-4篇暂缓通过论文。论文暂缓通过的学生根据答辩小组的意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在5月27日前进行二次答辩;
3、暂缓通过论文经二次答辩后符合质量要求的,由院答辩委员会准予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质量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不准予通过论文答辩,不予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