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课程重修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17-03-02浏览次数:341

各学院、班级: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本学期课程重修安排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必修课程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限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其中毕业班学生不参与重修,直接参加5月上旬的毕业清考,形势与政策(SY9991)课程为过程考核成绩,暂不参与重修;

2.对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者(限2016级学生);

3.必修课程考试旷考者(须提交书面申请);

4.因各种原因必修课程被取消考试资格者(须提交书面申请);

5.因必修课程考试违规成绩被记为零分者(须提交书面申请);

二、重修注册

1. 时间:3208:003617:00

2. 形式:重修采取网上注册形式,学生登录新版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报名申请——重修报名或点击左侧重修报名图标——报名即可。

三、重修方式

重修注册结束后,根据课程报名人数采取以下方式安排重修课堂:

1. 组班辅导重修:对于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课程,由课程所属学院与教务处协商组班辅导重修,课时安排为计划课时的1/3,一般安排在周五晚上和周末上课。

2. 个别辅导重修: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课程采取教师个别辅导方式进行重修,具体辅导时间由辅导教师确定。

四、注意事项

1. 必修课程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办理课程重修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办理重修手续的,无资格参加本学期重修考试,取消毕业清考资格。

2. 必修课程考试旷考者、因各种原因必修课程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因考试违规成绩被记为零分者,须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重修。

3. 教务处网站39日公布组班辅导重修和个别辅导重修具体安排,组班辅导重修学生按照课表正常上课,个别辅导重修学生按照下次通知要求到各学院办理个别辅导重修手续。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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