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定、学院审核,拟定詹晓景等31名同学荣获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详情见附件1),拟定唐楠等70名同学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骆贵红等98名同学获得二等国家助学金、巨雪蕾等70名同学获得三等国家助学金(详情见附件2)。公示期11月7日-10日(4天),学院广大师生若对此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0日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1973882/18872876396,邮箱:24415534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