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鄂经院学函[2020]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将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10月20日-22日(3天)。学院广大师生若对此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22日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1973882/18872876396。
财管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