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级中期实习工作方案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23-06-04浏览次数:331

中期实习是“三有三实”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必修的实践教学课程。为加强对我院中期实习的管理,确保中期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学院组织2021级财政学(含财试班)、税收学、行政管理、医疗保险专业学生到相关部门开展中期实习。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组织

1.成立中期实习指导小组:魏涛(组长)、蔡红英、袁文艺、吴雄、陶东杰、任立、刘冰熙、严妮、宋菲菲、贺睿博。

2.实习指导老师包括校内指导老师和实践部门指导老师。财管学院全体教师都是校内指导老师。

3.院领导、系主任、班主任、各实习单位联系人负责实习的具体落实。

二、实习形式

1.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以集中实习为主。

2.学院推荐的实习单位包括湖北省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人社部门、医保部门的市县级机构。原则上,推荐财政学专业同学在财政部门实习,税收学专业同学在税收部门实习,行政管理专业同学在人社部门实习,医疗保险专业同学在医保部门实习。

3.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原则上要求在公共部门、城乡社区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实习,并报请班主任签字同意。

4.鼓励中期实习与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结合起来。有组织的社会实践和学科竞赛可以认定为中期实习。要求以正式项目为依托,有教师带队,有扎实的实践成果。

     三、可安排的实习基地

实习专业

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

联系人

容纳人数

实习时间

学院联系人

税收学

财政学

湖北省内各市区县财政局和税务局

覆盖全部需求

7.3-8.27

蔡红英/魏涛/袁文艺/任立/刘冰熙/宋菲菲

行政管理

湖北省内各市区县人社局

覆盖全部需求

7.3-8.27

蔡红英/魏涛/袁文艺/任立/严妮/贺睿博

医疗保险

湖北省内各市区县医保局

 

覆盖全部需求

7.3-8.27

蔡红英/魏涛/袁文艺/任立/严妮/贺睿博

财政学

税收学

行政管理医疗保险

湖北华图教育

熊夷斌

5人

7.3-8.27

袁文艺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

吴迪

15

7.3-8.27

任立

红安县

冯兴普

15

7.3-8.27

袁文艺

大冶市

吴冠韬

4

7.3-8.27

吴雄

四、时间安排

2023年6月12日前,对学生实习形式和地点进行摸底。

2023年6月19日前,根据摸底情况,确定各学生实习单位。

2023年6月26日前,各系进行实习动员,系主任集中讲解实习任务、实习准备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2023年7月3日,本学期结束后进入实习期,要求如下:

1)实习原则上为3周,具体实习时间按实习单位要求确定。

2)有社会实践任务的同学,可统筹安排社会实践和中期实习,自主安排实习时间,要求为连续的3周。

3)实习指导老师在学生实习期间走访实习单位,了解和关心同学们的实习进展,加强与实习单位沟通,以增强实习效果。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由班主任沟通了解其实习进展。

(4)中期实习在校友邦进行过程管理,2023年9月提交实习过程性材料和总结性材料,包括自我鉴定、实习单位鉴定、周志、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纸质和电子),具体要求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

(5)2023年10月,学院完成中期实习成绩评定及材料归档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实习期间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暑降温。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

2.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尊重实习单位的老师和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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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