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30浏览次数:315

        为加强我院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院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学生会工作总则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班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十、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一条  考核目的对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期间为学校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第二条  考核内容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

()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能力水平

1、决策能力要求学生会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这是学生会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

2、组织领导能力要求学生会干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干事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宣传鼓动能力要求学生会干部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图得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公关能力要求学生会干部善于同学生交往,做学生的朋友。

5、调研能力要求学生会干部能够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的工作。

第三条  考核办法

1、建立《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档案》。

2、每学期考核一次,并以考核报告的形式给予鉴定并存档。

3、学生会主席团由分团委书记、纪检部和组织部考核,除纪检部和组织部外的各部门由主席团、纪检部和组织部考核,纪检部和组织部由主席团、秘书处(办公室)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评分。

4、部门综合考核成绩由部长和副部长平均得分产生。

第四条  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学生会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

2、纪检部和组织部对各位学生会干部建立考核表。

3、考核情况可以不对本人公开,未经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凡违反者,受到会内通告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予以记录。

4、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班级下发反馈表)及组织评定,最终结果由以上三部分综合产生。

第五条  考评形式

学生会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基础分为100,另有加分项目。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良好等级以下的干部进行自我书面检讨,主席团批评帮助的方式,对不合格者实行干部资格淘汰制。

第六条  考评细则

一、考勤

1、签到、值班。按学生会《值日安排表》和签到要求和规定(包括早操安排、运动会以及“五四大合唱”监督安排),缺勤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事务)必须由本人24小诗之内提前向纪检部请假。

2、会议考勤。学生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会议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2分,迟到5分钟以上的扣3分,无故不到者扣5分,请假一次扣1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否则按缺勤处理。

3、活动考勤。(1) 由单一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3分。(2) 部门联合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3分。(3) 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5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否则按缺勤处理。

4、会议记录。(1)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进行不定时抽查,秘书处则由主席团进行抽查(2)会议记录缺一次扣5分,乱写乱画者扣3分,书面字迹不整洁者扣2分。(会议缺勤者要及时进行记录补记,否则也参照此项办法进行扣分)

5、临时工作由主席团或者秘书处(办公室)以飞信方式或者短信、QQ等方式通知,全体成员必须回复,若有意外情况没有及时回复者向主席团进行说明,刻意不回复者一次扣2分,累计3次不回复予以通报批评。

二、学习成绩

1)学生会干部凡在期末综合评定中在班级排名为前十名者计15分,评为中十名者计10分。获院级荣誉者加5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酌情加5-10分。

2)在院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每人次加2分。在院级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每人次加48分。

3)各科学习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记载。

4)学生会成员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劝退学生会;不得无故旷课,缺课。

6) 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求成绩优良,本学年两科不及格者自动离职。

三、工作业绩(本条裁量权由主席团拥有)

1)学生会干部在本职工作中取得重大成绩者(我院相关成绩在校相关考核中排名前三),该部门按考核或竞赛成绩酌情加510分,此分并入部门综合业绩效果中,不作为部长个人得分。

2)学生会干部能够对于本部工作以及学生会工作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或者使本部工作取得极大进步、学生会形象大为改观的行动者,每人次加4分。

3)学生会干部出现决策失误、带领部门工作不力、本部工作或主办的活动未达效果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酌情扣510分。

第七条  解雇项(本条裁量权由分团委常委拥有)

1、考试作弊者

2、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3、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

4、不注重工作方法,没有主动提高自我或本部门意愿者,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长期不工作并教育不改者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事前先请假,事后请假一律按缺勤一次处理,迟到者及时到秘书处补到以免按工作缺勤处理。

2、学生干部要求辞职,需提前半月并以正式方式提出申请,由学生会干部会议作出决议并报分团委批示。

3、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管理制度的干部应自动辞职。

4、若有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者,一律免职。

5、每两周例会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每次活动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每次工作安排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第九条  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及未尽事宜决定权归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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