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2年暑期研修的通知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22-07-27浏览次数:436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办函〔2022〕13号)要求,为用好相关专题学习资源,推动我校教师队伍发展,现就开展暑期教师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方式

2022年7月20日至8月31日期间我校教师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照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完成实名注册后,进行学习
     研修内容

我校教师参加本期研修“高等教育”模块学习,本模块包括8门主题课程。其中,必修主题课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其他选修主题课程为《师德典型引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家校协同育人》《全国科学教育暑期学校》《影视中的“国之大者”》和《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三、学时及学分认定

教师完成本次专题研修可获得10学时及电子学习证书并计2学分。其中,主题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必修课,全部学完认定1学时;主题二至七,每门课程应至少完成1学时(在该门课程内完成若干内容、累计不少于45分钟的学习后可获得),主题八《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应至少完成3学时(在相应课程内完成若干内容、累计不少于135分钟的学习后可获得)。学时累积到达上限后,教师可继续学习,平台将持续记录学习时长。8月31日后,教师可进入平台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四、相关要求

本次暑期教师研修活动教育部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要举措。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暑期研修工作,及时将研修安排通知到全体,积极组织教参加研修学习。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7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