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下午,财税系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讨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本次学习讨论会由财税系党支部书记林颖主持,全体财税系党支部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主持人林颖认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政治保证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刘薇认为:通过学习,明确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和六大任务,对如何推进依法治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作为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增强依法治国的意识和理念,强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在工作和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
林晶认为:作为党员,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学院实际,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为祖国培育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断努力。
施琳认为: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首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对于我国加快法治建设、提升法治理念、彰显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执政理念的新变化、执政水平的新提高。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公平和人民幸福。
此外,龚振中、刘晓凤等教师代表也畅谈了学习心得和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