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实习
1.实习方式:毕业实习采取分散实习方式,由毕业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并按要求完成实习工作。自己联系实习单位有困难的,采取院系集中安排方式完成。
2.毕业实习的指导教师为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工作,及时处理和解答学习在实习中的问题。
3.毕业实习教学学分:4
4.返校时需按规定上交毕业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相关表格到财管学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不符合规范的实习报告、鉴定表均视为无效)。指导教师负责对实习报告进行批改,并给出实习成绩。
二、毕业论文
1.毕业论文学分:6
2.时间安排:
1) 2011年12月15日前,由各系提出毕业论文选题和论文指导教师分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建议结合中期论文训练进行选题。
2)2012年1月13日前,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3)2012年3月1日到5月13日,论文写作。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学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设计)进度和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学生在4月下旬应完成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并按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5月13日前提交论文定稿。
4) 2012年5月5日到5月12日,答辩前的准备工作。答辩委员会(小组)按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对学生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学生,令其返工。无法按期完成者,不准参加答辩;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并作好答辩准备工作 。
5)2012年5月19-20 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由答辩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答辩、写出答辩意见、评定成绩等相关工作 。
3.论文要求
1) 初稿及定稿均要保留并上交原稿。
2) 相关表格,格式要求到财管学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3) 请仔细阅读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
4) 请所有同学按期完成各项工作,逾期不完成者,将会影响学位授予资格。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1年10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