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介绍
湖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是湖北省民政厅下属职能部门之一,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特1号,负责全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拟订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登记管理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承办全省性社团及分支机构、省级机关批准其执业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核准全省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章程;负责全省性社团、省级机关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年度检查;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监督民间组织活动,查处非法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受民政部委托对全国性社团、名称中含“中国”字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设在我省的办事机构进行管理;对外国人在我省境内设立的民间组织进行登记和管理;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各地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2006年12月份,该单位与我院签约,正式成为我院的专业实习基地,可为我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及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其一次性实习学生容量约为70人,其中厅机关容纳学生20名,派往地市系统下属单位60名。
二、教学目的和内容
公共事业管理和行政管理专业是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专业。组织实践教学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熟悉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配备及实际运作情况,在实践中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实际操作技能。同时亲身体会政府部门对本专业人才的基本素质要求,进而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为今后的专业学习确立明确的方向。
具体的实践教学内容如下:
1、从公共管理机构工作的全局出发,了解机构运行的基本规律、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公共管理的原则;
2、了解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合理化建议等,使学生在更广的层面熟悉公共管理,增强适应能力;
3、掌握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积极探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利用实习机会深入基层,调查公益类社会团体、社区民间组织、基金会、公益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现状;
4、掌握民办社会服务组织在社会工作中的主要功能和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
5、分析民办社会服务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尤其是从业人员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
6、通过调查、整理的第一手资料并积极思考,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三、教学条件
该实习基地部门精简、结构合理、职能明确、运行规范、办公设施先进齐全,工作人员素质较高,食堂等生活配套设施较为完备,能较好的满足我院学生实践教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