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度“五·四”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24-03-15浏览次数:1600

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团结引领广大经院青年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个人追求融入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征程中,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主动争当校训精神的人格化身,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2023年度“五·四”先进集体、 优秀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先进团支部

十佳团支部

(二)优秀个人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十佳志愿者

五四红旗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政治教育,组织带动团员青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引导团员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团员青年有特色、有举措,2023 年“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中参学率不低于 95%。

2)组织基础好。规范化建设成效好,扎实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团员信息完整,足额缴纳团费,发展团员程 序严、质量高,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参考“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工作成效好,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比例不低于80%“网上共青团”建设效果好,“智慧团建”“到梦空间”和“志愿汇”等系统使用效能高。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团员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在青年团员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工作举措、工作亮点和工作成绩。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学校中心工作创先争优,有序引导团员青年参与乡村振兴、抗疫救灾等志愿服务;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第二课堂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支部学风建设效果好,人均绩点在2.9以上;支部成员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2.十佳团支部

1)符合“先进团支部”评选全部标准。

2)在全校团支部工作考评中排名位列前10。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原则上以志愿汇“信用时数+荣誉时数”统计数据为准)。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2023年学习成绩绩点在3.0及以上(2023级学生参考上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现象,在科研创新、学生竞赛中取得一定成绩,2023年体测成绩及格及以上。

5)守纪律。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模范遵守团章,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个人基本信息须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近四年获评团员年度教育评议优秀等次1次及以上。 

2.优秀团干部

优秀学生兼职团干部(以下简称“优秀团干部”)申报“优秀团干部”的须是在共青团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学期的共青团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并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好。2023年学习成绩绩点在3.0及以上(2023级学生参考上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现象,在科研创新、学生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2023年体测成绩及格及以上。 

2)工作能力强。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开展团的工作,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的认可度高,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

3)作风纪律实。充分发挥“四个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团章,主动履行团干部义务,组织观念强,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4)综合表现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热爱劳动,生活简朴,在校园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志愿服务行动中,敢于冲锋在前,主动承担工作。 

3.十佳志愿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业成绩良好,正确处理专业学习与志愿服务的关系,2023年所有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志愿服务事迹突出,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校园文明、支教扶贫、社区服务、大型赛会、环境保护等志愿活动,志愿服务时长累计150个小时以上(原则上以志愿汇“信用时数+荣誉时数”统计数据为准)。

5)长期坚持志愿服务者、参与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活动获得表彰者、曾参与校级及以上大型志愿服务活动者优先考虑。

6)在“十佳志愿者”评选中综合排序位居前10。

4.五四红旗标兵

1)须符合“优秀团员”全部评选条件。

2)在校期间全面发展、表现出色,同学认可度高。

3)进校后综合测评排名一直名列班级前15%。

4)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在A(A+)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 

5)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科研创新,完成科研立项、公开发表科研论文或在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奖。 

6)积极参与社会工作,2023年担任校、院团学组织主要学生骨干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7)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以上(原则上以志愿汇“信用时数+荣誉时数”统计数据为准)。

三、评选名额

“先进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均根据申报情况采取全院范围内评审方式进行评选。

四、评选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本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申报工作,具体评审等待学院通知。

(二)“十佳志愿者”的评选与推荐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具体负责,报学院团委审核。

(三)各团支部要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十佳志愿者”申报结果在班群内公示3天,接受支部全体团员青年的监督。

(四)各团支部于3月19日前将“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申报表(以班级+姓名+拟表彰称号 所有申报表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以及申报材料证明(以班级+姓名+拟表彰称号 一人一个文件夹)电子档一起打包以班级+五四评优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2962578523@qq.com,学院团委对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再行提交纸质档。学院团委对各类材料进行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财管学院2023年度五四评优相关文件.zip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