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院2021年度“五·四”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22-03-18浏览次数:1542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广大经院青年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主动争当校训精神的人格化身,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先进团支部

十佳团支部

(二)优秀个人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十佳志愿者

五四红旗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思想政治引领和政治教育,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引导团员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有举措,2021年“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中参学率不低于95%

(2)组织基础好。规范化建设成效好,扎实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团员信息完整,足额缴纳团费,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参考“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工作成效好,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比例不低于80%;“网上共青团”建设效果好,“智慧团建”“到梦空间”和“志愿汇APP”系统使用效能高。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团员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在青年团员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工作举措、工作亮点和工作成绩。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学校中心工作创先争优,有序引导团员参与乡村振兴、抗疫救灾等志愿服务;组织团员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第二课堂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支部学风建设效果好,人均绩点在2.9以上支部成员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2.十佳团支部

(1)符合“先进团支部”评选全部标准。

(2)在全校团支部工作考评中排名位列前10。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原则上以志愿汇APP数据统计为准)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2021年学习成绩绩点在3.0及以上(2021级学生参考上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现象科研创新、学生竞赛取得一定成绩2021年体测成绩及格及以上

(5)守纪律。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模范遵守团章,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个人基本信息须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近四年获评团员年度教育评议优秀等次1次及以上

2.优秀团干部

(1)优秀学生兼职团干部

申报“优秀学生兼职团干部”的须是在共青团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学期的共青团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并满足以下条件

①学习成绩好。2021年学习成绩绩点在3.0及以上(2021级学生参考上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现象在科研创新、学生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2021年体测成绩及格及以上

②工作能力强。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开展团的工作,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的认可度高,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

③作风纪律实。充分发挥“四个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团章,主动履行共青团干部义务,组织观念强,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④综合表现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热爱劳动,生活简朴,在校园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冲锋在前,主动承担工作

2.十佳志愿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学业成绩良好,正确处理专业学习与志愿服务的关系,2021年所有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一年以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取得良好反响。

(4)志愿服务事迹突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支教扶贫、社区服务、大型赛会、环境保护等志愿活动,总志愿服务时长50个小时以上(原则以志愿汇APP数据统计为准),在“十佳志愿者”评选中综合排序位居前10。

3.五四红旗标兵

(1)须符合“优秀团员”全部评选条件。

(2)在校期间全面发展、表现出色,同学认可度高。

(3)进校后综合测评排名一直名列班级前15%

选择条件:

(4)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在A(A+)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

(5)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科研创新,完成科研立项、公开发表科研论文或在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奖

(6)积极参与社会工作,2021年担任校、院团学组织主要学生骨干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7)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以上(原则上以志愿汇APP统计数据为准)

三、评选名额

(一)“优秀团员”按“班级团员人数/学院团员人数*学院优秀团员指标数”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先进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根据申报情况采取评审方式进行评选。(具体通知另发)

四、评选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本团支部内“优秀团员”评选工作,根据各团支部分配的“优秀团员”指标数,严格按照具体评选条件进行足额评选,不能足额上报的团支部,3月25日前向学院团委组织部报告,指标调至其他支部。

(二)“十佳志愿者”的评选与推荐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具体负责,报学院团委审核。

(三)各团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本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申报工作,具体评审等待学院通知。

(四)各团支部要把民主评议与组织考查结合起来,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各团支部要将“优秀团员”评选结果和“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十佳志愿者”申报结果在班群内公示3天,接受支部全体团员青年的监督。

(五)各团支部于3月30日前将“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申报表(以班级+姓名+拟表彰称号)电子档打包以“班级+五四评优材料”命名交至邮箱2509974415@qq.com,学院团委对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再行提交纸质档。学院团委对各类材料进行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附件:

1.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五·四”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2.湖北经济学院“五·四”表彰优秀个人申报表

3.湖北经济学院“五四红旗标兵”申报表

4.湖北经济学院“十佳志愿者”申报表



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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