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湖北经济学院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红英、魏涛
组员:任立、吴雄、刘冰熙、严妮、宋菲菲、贺睿博、张萍
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指导教师是学生论文学术诚信方面的第一和终身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原创性和质量。
2.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3.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每周指导不少于1次,定稿前应有不少于3次的评阅记录。
4.利用格子达论文管理平台做好毕业论文的全过程管理,包括确定选题、论文上传,论文修改,资格审查,论文抽检,查重检测等。
5.答辩前,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填写评语和分数,给予答辩资格。
三、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相关要求
1.选题难度适中,要适合本科生的实际,不宜过于宏大。
2.选题应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动向。提倡撰写案例分析、统计分析、调研报告、财务分析、实证研究方面的论文,加大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文科类不低于50%)。
3.选题鼓励学生创新,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选题;学生也可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业特长和兴趣自拟、自定题目。
4.原则每生一题,如某一选题难度高、工作量大确需多个学生共同承担,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工作量适当并独立完成任务。此类题目须经院、系(教研室)严格审核,人数不超过3人,且应有明确分工。
四、成绩评定、抽检和推优
1.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由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都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0%+答辩成绩30%,其中两者之一不合格视为综合成绩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采用四级记分制,即优秀((100>X≥90)、良好(90>X≥75)、合格(75>X≥60)、不合格(X<60))。
2.定稿后,教务处根据上一学年度全国本科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确定各学院抽检比例,抽检不合格的直接取消第一轮答辩资格。终稿后,学校将进行统一全检,全检不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需修改到符合要求后方可通过。
3.学院按不超过毕业生人数15%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五、材料归档要求
1.纸质归档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记录表;
(3)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稿;
(4)毕业论文(设计)终稿;
(5)毕业论文终稿查重报告(简版);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控制表。
2.除毕业论文答辩控制表外,其它所有材料均须保存电子版,由学院在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全部结束之后,从格子达系统后台导出存档。
3.开题报告、中期论文、毕业论文模板详见格子达论文管理系统。
附件: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推进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