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22〕55号),为表彰先进个人,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学校将开展2025—2026学年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2026学年在校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奖项及名额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22〕55号)文件规定,结合各班级参评学生人数基数确定名额:
1.优秀研究生评定比例为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5%。
2.班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比例为班级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班级学生干部包括党支部学生干部、团支部学生干部和班委会成员,不包括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3.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干部单独评选,评定比例是研究生会干部人数的30%。
4.优秀研究生标兵以年级为单位,从获评优秀研究生的学生中评选,评定比例不超过年级 总人数的5%。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各类研究生先进个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课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科学研究,且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二)凡考核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无资格参评各类研究生先进个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2.课程成绩有不合格。
3.无故旷课、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
4.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
5.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及住宿费。
6.经导师考核认为没有按照要求完成相应工作的。
(三)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对象
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综合排名须位列本专业同年级研究生前 10%(含),同等条件下学科竞赛获奖者优先。
(四)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
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综合排名须位列本专业同年级研究生前 40%(含),同等条件下学科竞赛获奖者优先。
(五)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定对象为学校(学院)研究生会任职学生干部,或者在研究生党总支、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中担任学生干部,或者学校予以注册的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同时符合下列具体条件:
(一)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二)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研究生前40%(含)。
参见《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22〕55号)。
四、申请与奖励
(一)学生个人申请和学院评审
10月20日—10月29日,学院开展评审活动。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如下材料,提交至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见附件2)。
(二)奖励发放
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申报材料、确认准确无误后,将于11月底报学校发文表彰。优秀研究生标兵奖金每人1000元,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金每人500元,同一学年同时荣获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奖励金额不累计,按最高奖励标准发放。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个人先进事迹”和证明材料须在2025—2026学年内。各培养学院要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严格把好初审关,务求真实,宁缺毋滥。
2.《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里的“先进事迹”只填和申报项目有关的内容,请各培养学院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把关。
财政税务学院 2025‑2026 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标兵班级评审实施细则(补充方案)
结合《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鄂经院发〔2022〕55 号)及学院本次先进个人评选通知要求,为规范班级层面评审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就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标兵班级遴选环节补充如下实施办法:
一、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遴选方式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均采用班级投票+辅导员打分综合计分模式,两项得分加权后得到考生最终综合得分,按照最终得分排序,结合文件规定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
(一)班级投票计分规则
班会现场组织开展班级民主投票,统计有效得票,按得票名次换算投票分值:得票第1名计100分,第2名计95分,后续名次依次递减5分。
说明:所有参评同学的《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统一发至班群,全体同学提前查阅申报材料,班会现场统一开展投票。
(二)权重占比
班级投票换算得分占总成绩70%,辅导员打分占总成绩30%。
总成绩 =投票换算得分×70%+辅导员打分×30%。辅导员打分参考学生学业情况、日常表现、科研实践、品德作风等,满分100分。
(三)投票纪律要求
1.严禁任何形式拉票、游说、私下串联等影响公平投票的行为,一经查实存在拉票行为,直接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2.接受实名举报拉票行为,不受理匿名举报,举报人须一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无实名、无证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班会安排:召开专项班会,现场宣读本评审规则、评选条件、纪律要求,组织投票工作。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遴选方式
优秀研究生标兵须从已获评优秀研究生人选当中产生,按照文件要求,仅限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综合排名位于本专业同年级前10%(含)。
遴选形式:采取现场答辩评审方式。
评审专家组构成: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生副书记、系主任、若干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共同组成评审小组。
由答辩评委根据答辩人学业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综合表现、先进事迹等进行现场打分,按照评委平均分排序,结合年级名额上限(不超过年级总人数5%)确定优秀研究生标兵拟推荐人选。
三、其他说明
本实施细则为班级内部遴选操作方案,所有参评人员必须首先满足学院通知中对应的参评基本条件,存在通知中所列不得参评情形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所有申报材料、先进事迹、佐证材料仅限2025‑2026 学年度,审批表先进事迹部分仅填写与申报奖项相关内容。
班级遴选完成后,将拟推荐名单及全部申报材料报送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入学院后续评审流程。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