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学校学科专业体系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协调发展,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区域经济发展与碳中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法学、现代服务业4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2012年独立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现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学院简介
财政税务学院开办有财政学、税收学两个本科专业,现有财政学硕士、税务专业硕士两个硕士点。2017年,学院获批湖北省省级改革试点学院。2019年,财政学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财政学教学团队获批湖北省省级高校教学团队。2020年,财政学课程获批国家级金课,税收学专业获批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财税系获批湖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023年,税法课程获批国家级金课。财政学学科为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省级重点特色学科(应用经济学),财税系教师党支部及学生党支部入选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三、师资力量
学位点现有专任教师3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0人,教授8人,副教授12人,全国学术团体理事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教师1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家津贴”2人,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税收风控人才库”1人,“湖北省跨世纪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人,“楚天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楚天学者”2人。另有国内特聘教授1人,湖北省“外专百人计划”特聘教授1人。教师中有省人大代表1人,省人大、政协、政府部门特聘专家3人。拥有湖北省高等学校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财政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外聘10余名党政部门、国有企业和事务所中高层领导干部作为行业导师,实质性参与人才培养工作。
近5年,围绕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地方政府预算与监督、税收理论与政策、智慧税务、涉税风险管理等领域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其中,主持国家社科、自科等国家级项目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湖北省社科等省部级项目20项,年均承担横向项目经费约70万元。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China Economic Review等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30余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项。承担30项部门委托课题,撰写研究报告25份,13项政策建议获省部级签批,3项立法建议稿被采纳。
四、科研平台
2014年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批准成立,主要研究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等理论与现实问题。
2012年获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省级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有税收政策与地方经济发展、地方财产税制、地方税收征管制度3个研究所。

中心参与承办“国家治理与地方税体系建设”研讨会
湖北省教育经济研究所
2005年9月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省级研究机构,集中研究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教育财政理论和现实问题,服务于湖北省公共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培养目标与方向
(一)财政学硕士
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术视野开阔,具备创新精神和合作研究能力,具有财政学、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现代金融、区域和城市发展等理论基础,熟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高层次经济专业人才。
依托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基地等省级平台,聚焦重大财税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主要研究领域有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地方政府预算与监督等。
(二)税务专业硕士
立足湖北,面向全国,聚焦税务合规与涉税风险管理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财税理论基础,掌握前沿分析方法和解决税收实务问题的技能,具有公共情怀、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精神,能够胜任政府部门、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中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部门工作的“专税务、精财务、守规范、善管理”的业界精英和行业翘楚。
依托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湖北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基地、湖北经济学院营商环境研究中心,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机关、涉税中介组织开展紧密合作,研究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营商环境、智慧税务、税收风险管理等问题。
六、课程设置
(一)财政学硕士

注:具体课程设置以入学后发布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税务专业硕士

注:具体课程设置以入学后发布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七、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全日制财政学硕士计划招生人数为3人,税务专业硕士计划招生人数为55人,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八、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以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报名程序
报名、网上确认等环节工作按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湖北经济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进行。
十、入学考试
(一)财政学硕士
初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微宏观经济学(自命题)。请参考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自命题考试大纲。
(二)税务专业硕士
初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经济类综合能力(396)、税务专业基础(自命题)。请参考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自命题考试大纲。
十一、学制与学费
(一)财政学硕士
学制:3年。
全日制收费标准:0.8万元/年。
(二)税务专业硕士
学制:3年。
全日制收费标准:1.5万元/年。
十二、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财政学硕士
采取导师负责制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结合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注重思想性、实践性和学科交叉性,坚持能力培养和学术训练并重。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授予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税务专业硕士
采用全日制培养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等规定培养环节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授予税务专业硕士学位,颁发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三、奖助学金政策
研一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新生入学当年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排序,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获奖等级;研二研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表现评选,综合“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实践活动”等考核项目加权确定获奖等级。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三助一辅:600元/生·月。具体奖助政策以学校当年政策规定为准。

十四、招生咨询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974
网址:https://cgxy.hbue.edu.cn/10958/list.htm
微信公众号:湖北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
十五、其他问题说明
(一)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入学后确定导师。
(二)学校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开展考试辅导与培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三)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为准。若上级部门在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