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19级学生中期实习方案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21-06-10浏览次数:2178

中期实习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通过中期实习能够拓展学生的知识面、锻炼实践能力,并将学校的理论学习与实务工作相结合,为培养“三有三实”人才打下基础。财管学院将组织2019级财政学(含财试班)、税收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学生到相关部门开展中期实习。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组织

1.成立中期实习指导小组:蔡红英(组长)、黄华、袁文艺、龚振中、魏涛、夏菲、吕丽娜、陶东杰、刘冰熙、任立、宋菲菲。

2.实习指导老师包括校内指导老师和实践部门指导老师。财管学院全体教师都是校内指导老师。

3.院领导、系主任、班主任、各实习单位联系人负责实习的具体落实。


二、实习形式

1.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以集中实习为主。

2.学生在学院提供的实习基地中选择实习单位。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原则上要求在公共部门、城乡社区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实习,并报请系主任或班主任签字同意。

3.鼓励中期实习与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结合起来。有组织的社会实践和学科竞赛可以认定为中期实习。要求以正式项目为依托,有教师带队,有扎实的实践成果。

4.如疫情出现反复,中期实习将启动预案,由财税系、公管系另行安排。

 

三、可安排的实习基地

实习专业

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联系人

容纳人数

实习时间

财管学院联系人

财政学

江夏财政局

 

20人(2批)

7.12-7.30/8.9-8.27

魏涛

税收学

江夏税务局

 

20人(2批)

7.12-7.30/8.9-8.27

宋菲菲

税收学

东湖风景区税务局

 

10人(2批)

7.12-7.30/8.9-8.27

龚振中

税收学/财政学

东湖高新区税务局

 

20人(2批)

7.12-7.30/8.9-8.27

刘冰熙

税收学/财政学

红安县财政局/税务局

 

5

1个月包食宿

夏菲

税收学/财政学

湖北省内各市区县财政局和税务局

 

覆盖全部需求

7.12-7.30/8.9-8.27

蔡红英/陶东杰/魏涛/刘冰熙

税收学/财政学

湖北省社会保障局

赵斌武

5人(2批)

7.12-7.30/8.9-8.27

刘冰熙

行管/社保

湖北华图教育

熊夷斌

5

7.20-8.20

夏菲

行管/社保

新东方教育

胡凯

人力招聘:2
财务:2
行政管理:2
资产管理:2
   TmK
外呼专员:8

暑假助教:300

7.15 -8.30

夏菲

行管/社保

神农架林区

 

3人(本地学生)

7.15 -7.30

杨雅南

行管/社保

红安县实习

冯兴谱

15人左右

7.19-8.15

夏菲/袁文艺

行管/社保

黄冈市实习

史哲

15人左右

7.19-8.15

夏菲

行管/社保

武昌区网格服务中心

张涛

6人,分两批

7.12-7.30/8.9-8.27

刘俊

行管/社保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高小健

6人,分两批

7.12-7.30/8.9-8.27

吕丽娜

行管/社保

九峰街道办事处

池诚

10

7.12-7.30

任立


四、时间安排

202166日前,对学生实习形式和地点摸底。

2021617日前,根据摸底情况,掌握各地实习地点分组名单,进行实习分组。

2021620日前,分专业集中进行实习动员,专业负责人讲解实习任务、实习准备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2021712日,本学期结束后进入实习期,要求如下:

(1)实习第一天带队老师带学生到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人事负责人交接。

(2)实习原则上为3周,具体实习时间按实习单位要求确定。部分实习基地分2批安排实习,建议与实习单位协商后暑假前期和暑假后期各安排一批。

(3)有社会实践任务的同学,可统筹安排社会实践和中期实习,自主安排实习时间,要求为连续的3周。

(4)实习指导老师应于学生实习期间走访实习单位,带学生去一次,实习期间看望学生一次,了解和关心同学们的实习进展,加强与实习单位沟通,以增强实习效果。分散实习的同学由班主任沟通了解其实习进展。

20219月,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鉴定表,在校友邦实习系统同步提交。

202110月,学院完成中期实习成绩评定及材料归档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实习期间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暑降温。分散实习同学要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

2实习期间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3)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尊重实习单位的老师和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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