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实习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通过中期实习能够拓展学生的知识面、锻炼实践能力,并将学校的理论学习与实务工作相结合,为培养“三有三实”人才打下基础。财管学院将组织2019级财政学(含财试班)、税收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学生到相关部门开展中期实习。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组织
1.成立中期实习指导小组:蔡红英(组长)、黄华、袁文艺、龚振中、魏涛、夏菲、吕丽娜、陶东杰、刘冰熙、任立、宋菲菲。
2.实习指导老师包括校内指导老师和实践部门指导老师。财管学院全体教师都是校内指导老师。
3.院领导、系主任、班主任、各实习单位联系人负责实习的具体落实。
二、实习形式
1.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以集中实习为主。
2.学生在学院提供的实习基地中选择实习单位。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原则上要求在公共部门、城乡社区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实习,并报请系主任或班主任签字同意。
3.鼓励中期实习与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结合起来。有组织的社会实践和学科竞赛可以认定为中期实习。要求以正式项目为依托,有教师带队,有扎实的实践成果。
4.如疫情出现反复,中期实习将启动预案,由财税系、公管系另行安排。
三、可安排的实习基地
实习专业 | 实习单位 | 实习单位联系人 | 容纳人数 | 实习时间 | 财管学院联系人 |
财政学 | 江夏财政局 |
| 20人(2批) | 7.12-7.30/8.9-8.27 | 魏涛 |
税收学 | 江夏税务局 |
| 20人(2批) | 7.12-7.30/8.9-8.27 | 宋菲菲 |
税收学 | 东湖风景区税务局 |
| 10人(2批) | 7.12-7.30/8.9-8.27 | 龚振中 |
税收学/财政学 | 东湖高新区税务局 |
| 20人(2批) | 7.12-7.30/8.9-8.27 | 刘冰熙 |
税收学/财政学 | 红安县财政局/税务局 |
| 5人 | 1个月包食宿 | 夏菲 |
税收学/财政学 | 湖北省内各市区县财政局和税务局 |
| 覆盖全部需求 | 7.12-7.30/8.9-8.27 | 蔡红英/陶东杰/魏涛/刘冰熙 |
税收学/财政学 | 湖北省社会保障局 | 赵斌武 | 5人(2批) | 7.12-7.30/8.9-8.27 | 刘冰熙 |
行管/社保 | 湖北华图教育 | 熊夷斌 | 5人 | 7.20-8.20 | 夏菲 |
行管/社保 | 新东方教育 | 胡凯 | 人力招聘:2人 暑假助教:300人 | 7.15 -8.30 | 夏菲 |
行管/社保 | 神农架林区 |
| 3人(本地学生) | 7.15 -7.30 | 杨雅南 |
行管/社保 | 红安县实习 | 冯兴谱 | 15人左右 | 7.19-8.15 | 夏菲/袁文艺 |
行管/社保 | 黄冈市实习 | 史哲 | 15人左右 | 7.19-8.15 | 夏菲 |
行管/社保 | 武昌区网格服务中心 | 张涛 | 6人,分两批 | 7.12-7.30/8.9-8.27 | 刘俊 |
行管/社保 |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 高小健 | 6人,分两批 | 7.12-7.30/8.9-8.27 | 吕丽娜 |
行管/社保 | 九峰街道办事处 | 池诚 | 10人 | 7.12-7.30 | 任立 |
四、时间安排
2021年6月6日前,对学生实习形式和地点摸底。
2021年6月17日前,根据摸底情况,掌握各地实习地点分组名单,进行实习分组。
2021年6月20日前,分专业集中进行实习动员,专业负责人讲解实习任务、实习准备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2021年7月12日,本学期结束后进入实习期,要求如下:
(1)实习第一天带队老师带学生到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人事负责人交接。
(2)实习原则上为3周,具体实习时间按实习单位要求确定。部分实习基地分2批安排实习,建议与实习单位协商后暑假前期和暑假后期各安排一批。
(3)有社会实践任务的同学,可统筹安排社会实践和中期实习,自主安排实习时间,要求为连续的3周。
(4)实习指导老师应于学生实习期间走访实习单位,带学生去一次,实习期间看望学生一次,了解和关心同学们的实习进展,加强与实习单位沟通,以增强实习效果。分散实习的同学由班主任沟通了解其实习进展。
2021年9月,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鉴定表,在校友邦实习系统同步提交。
2021年10月,学院完成中期实习成绩评定及材料归档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实习期间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暑降温。分散实习同学要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
(2)实习期间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3)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尊重实习单位的老师和同事。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