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我校共青团改革,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教育引导我校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发挥作用,以实际行动向建党100周年献礼。按照校团委要求,财管学院校决定评选2020年度“五·四”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和优秀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先进团支部
十佳团支部
(二)优秀个人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十佳志愿者
五四红旗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思想政治引领和政治教育,组织团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有举措,2020年“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中参学率90%以上。
(2)组织基础好。规范化建设成效好,扎实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团员信息完整,足额缴纳团费,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参考“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工作成效好,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比例不低于85%;“网上共青团”建设效果好,“智慧团建”、“到梦空间”和“志愿汇APP”系统使用效能高。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团员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在青年团员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工作举措、工作亮点和工作成绩。
(3)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学校中心工作创先争优,有序引导团员参与“战疫”“战洪”“战贫”等志愿服务;组织团员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体育竞技等第二课堂活动,成绩突出;支部学风建设效果好,人均绩点在2.9以上;支部成员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2.十佳团支部
(1)符合“先进团支部”评选全部标准。
(2)在全校团支部工作考评中排名位列前10。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原则上以志愿汇APP数据统计为准)。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主动参加学校义务劳动;2020年学习成绩绩点在3.0及以上(2020级学生参考上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现象,科研创新、学生竞赛取得一定成绩;原则上2020年体测成绩“及格”及以上。
(5)守纪律。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模范遵守团章,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个人基本信息须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近四年获评团员年度教育评议优秀等次1次及以上方可参评。年满18周岁(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团员须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优秀团干部
①须符合“优秀团员”全部评选条件,担任团内职务一学期以上。
②工作能力突出。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开展团的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的认可度高,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
③工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四个表率”作用(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同等条件下参与“战疫”“战洪”“战贫”志愿服务的优先考虑。
3.十佳志愿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违纪处分。
(2)正确处理学习与志愿服务的关系,2020年所有课程无挂科现象。
(3)践行志愿精神,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总志愿服务时长50个小时以上(原则上以志愿汇APP数据统计为准),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乐于奉献,在团队中有影响力、号召力。
(4)在十佳志愿者评选中综合排序位居前10。
4.五四红旗标兵
必备条件:
(1)须符合“优秀团员”全部评选条件。
(2)在校期间全面发展、表现出色,同学认可度高。
(3)进校后综合测评排名一直名列班级前15。
选择条件:
(4)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在A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5)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科研创新,完成科研立项、公开发表科研论文或在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奖。
(6)积极参与社会工作,2020年担任校、院团学组织主要学生骨干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7)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以上(原则上以志愿汇APP统计数据为准)。
三、评选名额
(一)“优秀团员”按“班级团员人数/学院团员人数*学院优秀团员指标数”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根据申报情况学院采取评审方式进行评选。(具体通知另发)
四、评选程序
1.“优秀团员”在各团支部按照支部所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2.“十佳志愿者”由学生个人进行申报。
3.“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由学院进行评审。
4.学院团委推荐1个先进团支部参加校“十佳团支部”评比,参加评选的团支部要提交1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展示答辩的方式,评选出10个“十佳团支部”。(具体通知另发)
5.学院团委推荐1名“五四红旗标兵”参加学校评选,每位标兵在评选时要进行自我风采展示。(具体通知另发)
五、评选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本团支部内“优秀团员”评选工作,根据各团支部分配的“优秀团员”指标数,按照具体评选条件进行足额评选,不能足额上报的团支部,3月30日前向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部报告,指标分至其他支部。
(二)各团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本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申报工作,具体评审等待学院通知。
(三)各团支部要把民主评议与组织考查结合起来,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各团支部要将“优秀团员”评选结果和“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申报结果在班群内公示3天,接受支部全体团员青年的监督。
(四)各团支部于2021年4月2日以前将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五四红旗标兵申报表、公示截图电子档交至邮箱2399356035@qq.com(学生会组织部 石昕),纸质档提交至栎一楼下。学院团委对各类名单进行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附件1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度“五·四”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docx
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