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党小组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23-05-19浏览次数:1228

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之际,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学院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党小组,在全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引领带动全院学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推动学校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将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和表彰类型

 本次表彰对象为财管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和党小组。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8名、优秀入党积极分子10名,优秀党小组2名。

表彰对象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积极参加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

3.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主动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和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入党积极分子

1、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在学习、工作、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作风正派,团结同学。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入党积极分子模范作用突出,能在青年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优秀党小组

1、党小组负责人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熟悉党建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团结带领小组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

2、党小组建设有力,有制度、有活动、有指导、有成效,能够定期开展学习教育、为民服务等活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

3、小组成员党性强、作风好、作用突出,无违法违纪或一票否决行为。

时间安排

(一)自主申报。5月24日前符合条件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党小组向各党支部申报。

(二)学生党支部讨论审批后报请学院党委审批。

(三)审定填报。学院党委审批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四)表彰宣传。学院对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党小组进行宣传。

、工作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严格落实。要按照评选的条件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和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质量。

(二)各党支部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和引领作用,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积极进步的良好环境,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远大理想,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

(三)各党支部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出团结奋斗好声音,营造干事创业好氛围,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团结奋斗的过程。

 

 

附件

1.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2.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申报

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党小组申报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23年5月15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报名表.doc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报名表.doc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党小组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