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聘副院长岗位人选的考察预告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24-11-01浏览次数:10

个人报名,学院民主测评,学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一致通过,确定刘冰熙同志为本次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聘副院长岗位人选的考察对象,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考察。

一、考察对象基本情况

刘冰熙,男,1989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教授,中共党员。现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财政系系主任教师第一党支部书记

    二、考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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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方式及主要内容

由学院党委委员蔡红英、魏涛、吴雄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四、考察基本要求

(一)考察对象提交相关材料。考察对象撰写近三年思想工作小结(从三个部分撰写,一是政治表现,二是主要工作情况,要突出工作实绩,以工作事例论证工作成绩;三是存在的不足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考察对象填写《考察对象基本情况表》。请被考察人于2024115日上午10:00前将思想工作小结和《考察对象基本情况表》交至学院413办公室。

(二)考察程序。一是个别谈话。谈话人员对考察对象总体表现情况进行评价。谈话范围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二是同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以及缺点和不足等方面情况,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

    (三)考察工作。学院党委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学院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签字。谈话人员要真实地反映情况,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人员要如实记录谈话情况,客观形成考察意见。学院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院聘副院长初步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学校党委组织部提交《关于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聘任xx同志为院聘副院长的报告》,并附院聘副院长的基本情况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

    五、监督联系方式

    欢迎学院教职工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电话:81977216。

考察对象基本情况表 .docx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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