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聘副院长选拔工作方案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24-10-14浏览次数:61



为做好学院院聘副院长选拔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岗位

院聘副院长1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和教学规律,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合作。

、资格条件

1.学历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资历、业务能力与素质。有较高的专业教学、科研水平,担任过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3.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截至2024年10月14日)。

四、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且对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聘副院长岗位有意向的同志,下载填写《院聘副院长岗位报名表》,交至学院413办公室。

2.民主测评。全院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报名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3.学院党委会提议。个人档案核查无异议后,学院党委会综合考虑个人条件、民主测评等情况,讨论提出聘任建议。

4.研究决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党委会的建议,研究作出聘用决定。

5.公示任用。在院内进行任前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五、相关要求

1.要坚持干部选拔原则,严格组织程序,做到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2.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正确用人导向。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选拔过程中严禁搞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或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职位。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6:00。联系电话:81973974。

院聘副院长岗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