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科建设动态(第一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8-04浏览次数:722

一、2006年4月3日,李大明院长主持党政联席会,围绕教师制定个人三年职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本科生导师制及成立培训部等三大问题进行了讨论。
  李院长指出:学科建设的关键是师资队伍。每位教师都要根据学院的发展目标,分析自身状况,从个人发展类型、研究方向、承担课程、学历学位进修及科研等五个方面制定个人三年职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高等院校学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学生,为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切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要在过去试点的基础上,贯彻、健全、完善和落实本科生导师制。本科生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在专业上指导学生学习、读书、协作;在毕业阶段指导学生就业、择业、考研。同时,指导学生的中期论文、毕业论文。具体指导方式学院不作统一规定,鼓励和提倡教师探索生动活泼的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为防止流于形式,学院建立导师工作教学志,真实记录指导活动。
  由于高等教育的三大功能之一是为社会服务,会议决定成立财管学院培训部,由常务副院长方正松分管,聘请李汝胜老师任培训部主任,朱延松老师任副主任。

  二、2006年4月19日晚6:00,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许建国教授在学术报告厅为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预算法》修订中的若干重大问题”的报告。财管学院常务副院长方正松教授,副院长蔡红英、邓毅出席了报告会。
许建国教授指出:《预算法》在财政法规中起着母法的作用,此次修订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报告中,许教授分析了此次《预算法》修订的背景及修订的原则,并就“政府预算的级次、部门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框架及内容、地方政府举债、预算修正案、编制临时预算草案和预算编制中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等重大问题做了详细的讲解。

  三、2006年4月24日,李大明院长主持党政联席会,强调学科建设必须以全院的协调发展位基础,所有院领导都应明确发展思路,明确责任分工,并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并就组织本科生导师制动员暨师生见面会、筹备学科建设座谈会、举办学术沙龙等活动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

  四、2006年4月28日,我院财政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获准通过。其中,财政学专业被评审为优秀。

  五、2006年4月29日下午2:00,财管学院在J3-104召开本科生导师制动员暨师生见面会。财管学院院长李大明、党总支书记张棣、副院长蔡红英等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常务副院长方正松教授主持。
  李大明院长从为什么要实施导师制?如何实施导师制展开了演讲,并对老师和同学们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李大明院长指出:实施导师制是落实高校社会功能、贯彻学校人才培养战略的要求,是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客观要求。由于老师数量有限,目前主要在高年级学生中实施导师制。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在专业上指导学生学习、读书、写作;在毕业阶段重点是指导学生就业、择业、考研。同时,学生的中期论文、毕业论文都由导师直接指导。具体指导方式方法,学院不作统一规定,鼓励和提倡教师探索生动活泼的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提倡四个结合: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当面指导与通讯指导相结合,口头指导与书面指导相结合,定期指导与不定期指导相结合。推荐几种方式:约见谈心交流,解答学生问题,参与导师研究课题,举办学术沙龙等。为保证导师制的执行,学院将建立考核评价办法,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最后,李院长提出两点希望:希望每一位导师能认真履行职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做一个受学生欢迎,学生尊重、爱戴的好导师。希望每一位学生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学习中的困难、写作中的问题、生活中的困惑、成长中的烦恼都积极与导师交流。对导师制执行中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反映,希望我们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成才。
  此次见面会是财管学院本届领导班子的第一次集体和全院学生见面,分导师制动员和师生见面两部分进行。
  该院党总支书记张棣指出:导师制可以加强师生之间的联系,弥补辅导员体制的不足,有助于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改革;导师制是我院顺应时代发展,实施个性化、人性化教育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一项融教学改革和学生培养于一体的制度创新,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又一有效途径。
  动员大会后,22位导师分别与200余名学生举行了见面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