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08—09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17浏览次数:612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三、评选类别:

先进团支部   优秀团干   优秀共青团员

四、评选方案

(一)优秀团员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进,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自觉接受党、团组织的培养和教育。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会无无故缺勤现象。

4、认真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和行使各项权利,执行团的决议,按时交纳团费。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在班级前25%以内。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晚点名无故缺勤不超过3次。

(二)优秀团干

1、必须符合“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

2、担任共青团干部一学期以上的学生团干部。

3、工作责任心强,按时参加例会。

4、热心为同学们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敢于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忠诚于共青团的事业,深入团员青年中,善于同他们谈心,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开拓奉献精神。

(三)先进团支部

1.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

2、支部一班人能以身作则,在团员青年中有号召力,能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为青年办实事。

3、认真贯彻各级党、团组织的决定,出色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4、能按期组织所属团员青年过团组织生活,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好。

5、能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在全校、院系活动和比赛中表现突出。

6、学习气氛浓厚,人均成绩在70分以上。

7、遵守校纪校规,支部团员无违纪行为。

五、评选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

班级

公管Q0841

行政Q0841

税务Q0841

财政Q0841

公管Q0741

行政Q0741

税务Q0741

税务Q0742

公管Q0641

行政Q0641

财政Q0641

税收Q0641

人数

2

1

2

2

4

4

4

4

4

4

4

4

2、优秀团干

班级

公管Q0841

行政Q0841

税务Q0841

财政Q0841

公管Q0741

行政Q0741

税务Q0741

税务Q0742

公管Q0641

行政Q0641

财政Q0641

税收Q0641

人数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六、评选程序

(一)“先进团支部” 的评选采取各团支部自愿申报,公开竞评的方式。由申报支部上交申报文本材料,视频或PPT演示文档 ,经院分团委进行综合考核后产生。

(二)“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 的评选,要求召开支部会议,按照评选要求,采取民主投票,并在支部内公示无误后产生。

七、评选要求

1、出席人数超过本支部全体成员的80%时才可以进行评选

2、各团支部于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申报表交于分团委学生会组织部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

                                               2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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