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藏龙岛学术讲坛”之二十四-- “十一五”期间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7-31浏览次数:334

  12月9日晚,湖北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许建国同志在J3-203为全院学生及地税青干班学员做了一场题为““十一五”期间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的学术讲座。
  许院长以一个财税专家的身份,站在时代的前沿,分析了“十五” 期间地方财政的改革与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十一五”期间地方财政及税制改革发展的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许院长首先分析了“十五” 期间地方财税取得了六个方面的成绩并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一是地方财政收入平均每年以9%的速度增长,但是地区发展不平衡,财政收入差距不断加大;二是分税制与集权效应使地方自有财力的比重持续下降,造成县乡财政十分困难;三是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缓解了地方财政收入压力,同时加大了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的依赖性;四是地方财政加大了支出结构的调整。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进一步加大;五是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部分省市也进行了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六是财政“四项改革”的推行,使地方财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得到了加强。
  在讲到“十一五”财政、税收改革中的问题时,他指出:一是必须加强地方财政的战略基础地位。在政策上应降低中央与地方税收共享比例。要加快地方税制体系建设,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立法权,继续加大中央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在财政预算上应强调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财政收入增长,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加大财政公共支出力度,慎重对待非公共财政投入;四是按公共财政要求,全面启动行政管理体系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减轻财政包袱;五是深化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的透明化、规范化、法制化。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 管理。六是“十一五”税制改革的重点是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扩大增值税转型范围,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完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适时开征物业税。 
  许院长以缜密的思维、谨慎的治学态度、清晰的逻辑演绎使在座的同学们有了一次陶冶学术情操的宝贵机会。同学们也用频繁而热烈的掌声为这次讲座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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