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实习
1.实习方式:毕业实习采取分散实习方式,由毕业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并按要求完成实习工作。自己联系实习单位有困难的,采取院系集中安排方式完成。
2.毕业实习的指导教师为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工作,及时处理和解答学习在实习中的问题。
3.毕业实习教学学分:7
4.返校时需按规定上交毕业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相关表格到财管学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不符合规范的实习报告、鉴定表均视为无效)。指导教师负责对实习报告进行批改,并给出实习成绩。
二、毕业论文
1、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红英
副组长:龚振中
成员:余军华、胡凯、袁文艺、杨晓天、魏涛
2、前期准备阶段(10.18-11.14)
1) 10.18,教师宣传动员
2) 10.18-11.14 指导教师与学生协商确定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与中期文献综述训练选题相结合,避免过大过空,提倡撰写案例分析、统计分析、调研报告、财务分析、实证研究方面的论文
3) 11.14 分系召开毕业论文学生动员大会,公布日程安排,提出论文工作的总体要求
4) 11.18,院系将选题及指导老师数据汇总报教务处
3、初期资料查阅和开题阶段(11.14-12.9)
1) 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要求及有关规定
2)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3) 院系对开题报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4、中期指导阶段(2014.1-2014.4)
1) 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论文 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2) 学生向指导老师汇报论文 进度和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
3) 院系对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和交流
5、答辩及总结阶段(2014.4-2014.5)
1) 2014.4.30前,学生将毕业论文定稿交指导老师
2) 2014.5.10-11,学生毕业论文答辩
3) 2014.5.30前,毕业论文成绩汇总、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毕业论文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