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专家进课堂:陈刚纵论公务员制度与考试的新变化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18-12-07浏览次数:690


12月6日下午2:00-5.00,财管学院在教五一号报告厅举办讲座,我院特聘教授、国家公务员局原副局长陈刚讲授“公务员制度与考试的新变化”,公管系公考团队教师、公管Q1641、Q1642、社保Q1641班学生及有志于报考公务员的同学,现场100余人聆听了讲座。财管学院副院长袁文艺主持。陈刚教授的讲座既是高水平的学术报告,也是实务专家进“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课堂的授课,也是为即将或有志于报考公务员的同学的专业辅导。

陈刚教授诠释了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考试两大方面的新变化。公务员制度的新变化重点强调《公务员法》修订中的特色,如:将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总则,明确为《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管理,建立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从严管理,健全公务员考录中违法行为的处理制度;充实公务员激励机制,明确加班补贴,完善公务员工伤、失业等各种保障;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等。

公务员考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近年来考试政策的变化主要集中在:更加强调实际工作经验;大量岗位在基层乡镇,乡镇公务员招考在学历要求、报考年龄、开考比例等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命题上做了调整,将进一步进行分类考试;体检标准调整,适当放宽;雷同试卷测试,严惩作弊行为。陈刚教授从考试组织者的角度对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以及面试进行分析,分析各个科目考察的要素和核心。《行测》不是知识的测试,而是能力倾向型测试,重在平时的积累;《申论》重点考核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的能力,回答申论要求用语简洁、准确,不做文学性包装;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服务群众意识、贯彻执行能力等。并指出无论考题如何变化,考核的要素没有变,为同学们的复习备考指明方向。

同学们热烈讨论和提问,就如何选择报考岗位、公务员的职位升迁与福利待遇、公务员的使命担当等问题与陈刚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此次讲座和学习,使同学们更理性地看待公务员这个职业,指导了公务员备考的思维和方法,增强了同学们报考公务员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