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方案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18-01-12浏览次数:283

为了加强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确保考试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巡视组

(一)巡视组成员

组  长:何慧刚

副组长:陶前功

成  员:

付  宏

熊  桉

许传华

李正旺

蔡红英

张丽君

戴化勇

徐万华

胡  伟

曾  义

冷凯君

杨申燕

邓  毅

谭志国

俞  红

刘行军

邱  秋

嵇  雷

刘  薇

丁银河

陈  义

顾  琛

王远坤

陈建华

何明霞

杨春燕

高  刃

汪  波

兰自力

孙立海

陈新武

王全意

龚振中

汪奇志

张江红

张国亮

张虎飞

夏春华

纪竹荪

牛毅君

栾建伟

何康民

高  原


(二)巡视组职责

1.巡视人员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J2-107)领取《考场巡视记录表》。

2.巡视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巡视守则》的要求,重点针对考场的安排情况、监考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查。

3.巡视结束后,巡视人员将《考场巡视记录表》交考场办公室工作人员。

4.教务处工作人员应在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J2-107),负责分发、回收《考场巡视记录表》,处理违纪考生。

(三)巡视安排

巡视时间

巡视人员

工作人员

115

(08101150)

蔡红英、付宏、杨春燕、嵇雷栾建伟

孙彦波

115

(134017:20)

俞红、刘行军、李正旺、张国亮

柯清华

116

(08101150)

王远坤、邓毅、冷凯君、刘薇、牛毅君

赵春生

116

(134017:20)

胡伟、戴化勇、丁银河、杨申燕

盛玮

117

(08101150)

许传华、陈新武、曾义、顾琛夏春华

戴剑

117

(134017:20)

陈义、邱秋、谭志国、高原

夏惠英

118

(08101150)

何明霞、兰自力、孙立海王全意

苏晴

118

(134017:20)

高刃、陈建华、张江红、龚振中

陈杰

119

(08101150)

汪波、张丽君、汪奇志、熊桉

姚永松

119

(13401720)

徐万华、张虎飞、纪竹荪、何康民

苏佳玲

二、学院考试考务安排

学院考试由学院独立组织考务工作,考试时间为117日至119日。学院考试考务工作要求与学校考试相同。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本学院期末考试各项考务工作和巡视工作。

三、学校考试考务安排

(一)考务工作负责人:王全意

(二)考务人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及相关学院教学秘书。

本次学校考试共421场次,分布在11512345678节,11612345678节,共8个时间段。领卷人员须在115日、16日上午720,中午1250到达教务处领取试卷并将试卷送至考务办公室(J2-107),再分发给考试各时段考务人员。考试各时段考务人员、领卷人员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领卷人员

考务人员

115

(08100950)

孙彦波、王秀慧、彭冠然、

夏玮、张颖

彭冠然、张颖

115

(10101150)

王秀慧、夏玮

115

(13401520)

柯清华、刘项育、周蓉

刘项育

115

(154017:20)

周蓉、刘项育

116

(08100950)

赵春生、张予琳、俞志芸

雷海燕、余丽

张予琳、俞志芸、雷海燕

116

(10101150)

余丽

116

(13401520)

盛玮、杨文绮、曾菡

杨文绮

116

(154017:20)

曾菡


(三)考务人员职责

1.每场考试前3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J2-107)领取负责考试时段的试卷,做好清理、分发和记录工作。

2.考试过程中,应认真巡视各考试时段考场,及时解决考场中出现的各种突发问题。

3.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试卷袋,检查试卷袋封面填写情况。清点无误后,及时移交课程所属学院。

四、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按照随机原则安排,具体安排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查询时应注意监考学期、时间、场次及地点,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2.监考人员应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监考守则》要求,认真做好考场管理工作,确保考场纪律良好、秩序正常。

3.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2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J2-107)按时领取试卷,提前到达考场。

4.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规则》的动机或苗头,应当众给予批评或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当场中止其考试,并将有关材料和证据送交考场办公室(J2-107)。教务处在对违规学生做出处理决定时,原则上以监考人员认定的事实为依据。

  

教务处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