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科研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20-12-01浏览次数:667

为进一步增强财管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营造学院科研氛围,提高研究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现开展2020年研究生科研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我院2019级和2020级在校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休学或在学校有立项项目延期结题者不能参与项目申请。

2.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成员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对科研工作有一定的兴趣。

3.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也可以为团队。每名申请人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若以团队形式进行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含负责人)不得超过5人;鼓励跨年级、跨方向联合申请。每个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有负责人本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

4.已获得其它立项的项目(含上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

(二)选题要求

选题不作具体要求,但应为本学科本专业研究领域或相近领域,提倡围绕本专业领域中的现实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应用型研究、调查研究、案例分析和案例研究,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应用价值,为后期硕士生毕业论文奠定基础。

(三)资助额度

凡批准的立项项目,可获得专项经费支持,每项资助经费为2000元。

(四)结项要求

1.研究生科研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结项的,经申请批准后可延期半年结项,每个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结项一次。

2.可以以调查报告、案例分析、论文等成果提出结项申请。提倡团队成员以湖北经济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期刊论文。

3.原则上每个项目需发表1篇(含)以上学术论文。其高水平成果可依照《湖北经济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3]129号)申请学校奖励。

(五)工作及时间安排

1.1204日前,学生个人申请,填写立项申请书,经项目负责人导师同意后提交所在学院。

2.1207日前,学院完成项目申报书的审核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2020年研究生科研立项项目。

(六)其他要求

1.无特殊原因没有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下一年度研究生科研项目。

2.各项目一经立项,负责人应按进度要求认真执行,各学院负责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3.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存在杜撰成果、抄袭、欺骗等行为的,学院将按撤销立项处理,并追回对该项目的全部经费,同时给予相关学生严肃处理。

4.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将文件夹压缩成RAR格式,命名为:项目申请人或团队名称,于202012041700前发送至946396980@qq.com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01201

附件1: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立项申请书.doc附件2:研究生科研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