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管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工作方案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20-09-22浏览次数:692




在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和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双重挑战下,为发挥本科生导师制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导师职责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立德树人,加强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密切关注学生身心状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关心学生身体状况、密切观察学生有无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倡导学生勤洗手、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2.加强学业发展规划指导,丰富学生学习生活

因材施教,制定学业规划,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增强专业认知。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开展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丰富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线上座谈会”、“线上读书会”等集体学习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加强线下对学生的单独指导。

3.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扶学生就业创业

结合学科特点和就业形势,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主动为学生就业创造一定条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

二、导师分配

20172018级延续既定的导师分配,对复学、转专业、留级试读的学生和涉及新入职、工作调动的老师进行微调,确保分配合理,不漏一人。2019级学生在10月底专业分流后分配导师。2020级新生在完成军训和入学教育后,分配导师,2年级专业分流后考虑重新分配导师。本学期后半段,教师们会同时指导4个年级的学生。

三、记录过程

学院向每位老师发《导师制工作记录》,教师及时记录指导内容。教师可自己记录也可委托学生记录,线上指导的也应记录。

教学系不定期开展系内导师制经验交流,并组织学生座谈,了解教师指导情况。

四、导师考核

1.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采取学生评议、教学系和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办法,由教学系组织落实。每系优秀导师比例不超过30%。每系推荐1位优秀导师参评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

2.考核依据为学生座谈反馈结果、《导师制工作记录》记载情况和当年应届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由教学系进行综合评价。

3.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下一轮的岗位聘任中下调一级。

4.推荐校级优秀导师的条件

在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导师中择优推荐,宁缺毋滥。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担任本科生导师1年以上,且与每位被指导学生每月指导不少于1次。

2)在学生思想引领、学业辅导、科研指导、就业创业帮扶等方面成效显著,学生满意度高。

3)在担任导师期间,被指导的学生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在担任导师期间,教师没有教学事故及其它行政处分记录。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