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生改派安排

发布者:财管学院发布时间:2017-06-19浏览次数:2781

  

改派指《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发生变化重新办理《报到证》。

  

一、改派程序

1、材料准备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集中办理,此材料可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集中办理,此材料可略);

3)用人单位接收材料(改派回生源地的,此材料可略);

4与原用人单位解约或离职的证明原件(原待就业的,此材料可略);

5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2、学校集中办理。按省就业指导中心要求,应届毕业生91日前的改派由学校集中办理。

第一次改派,应届毕业生持改派材料到各学院办理改派登记,各学院在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就业方案栏目录入改派数据,改派手续在6月底办理,具体时间待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约定。

第二次及以后改派,应届毕业生可在改派登记日持改派材料到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登记,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在登记日第二天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新的报到证办妥后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即在就业网上发布公告,毕业生可在办理改派日或次日到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其它时间领取报到证须提前电话预约。改派登记和报到证领取可委托他人凭证件或改派材料代办。

改派登记日

619

开始登记

74

719

87

823

登记地点

各学院

行政楼

B109

行政楼

B109

行政楼

B109

行政楼

B109

办理改派日

6月底

75

720

88

824

3、毕业生个人办理。91日以后,毕业生个人持改派材料到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在省就业办公信息系统录入改派数据并填写发放《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毕业生携带《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及改派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办理新报到证。

二、有关改派的几项说明

1、改派期限为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

2、交过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的,改派时也须有解约或离职证明。

3、从湖北省人才服务局改离的须由湖北省人才服务局在原报到证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

4、用人单位接收材料包括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的托管证明。

5、毕业生办好新的《报到证》后不要忘记办理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手续(需迁户口的)。若改派前学校已寄出档案,改派后毕业生个人凭报到证、协议书或接收函与档案接收部门联系调档;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和《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迁户口的)。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装入档案。

6有关部门地址电话

院办地址:新法商科技楼419办公室,电话:027-81973882

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地址:行政楼B109,电话:027-81973840

学校保卫处户籍科:行政楼A101室,电话:027-81973945

省就业指导中心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东院正门北侧),电话:4009027110

2017届毕业生改派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