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毕业论文工作对毕业生的紧急要求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05浏览次数:263

  本学期第10-11周,我院对2011届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主要围绕论文质量和进度两个方面进行。从检查结果来看,部分学生对毕业论文教学环节不够重视,质量和进度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有少数同学以考试、就业为由,不按指导教师的要求开展工作,甚至至今还有指导教师联系不上的情况。

  为严格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经院教学委员会研究,决定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要求指导教师严格按毕业论文的质量标准展开指导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与被指导学生进行联系,并将毕业论文成绩与指导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相联系;二是对后期学生毕业论文训练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 毕业论文是重要的实践教学内容,是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环节,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毕业生对此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正确处理就业与毕业论文写作训练的关系,既要重视就业,也要重视毕业论文工作,不得以就业为由降低对毕业论文的要求;

  2, 我院在毕业论文答辩环节将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质量标准进行评分,坚决杜绝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中的人情因素,质量不合格的论文将不允许通过答辩;

  3, 所有毕业生必须在5月12之前完成论文初稿,并交指导老师修改。这个时间点之前如果不能保证完成初稿并交指导老师者,将不能参加正常的毕业论文答辩。由此产生不能拿到学位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按学校的总体安排,我院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定于5月28日-29日。毕业生须于5月20日之前将定稿提交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过关者将不允许进入答辩程序。

  请各位毕业生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按毕业论文质量标准和本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论文后期工作。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1年5月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